晨报融媒体讯 (张明玥 记者 金钰)两个微信号绑定同一张银行卡,并将其中一个微信号借给他人使用后,银行卡里的钱竟被盗走。
5月10日,在我市爱民区经销啤酒的苏某到新华公安分局报警称,手机一直都在自己手中,却发现自己银行卡内的钱在近10天内无故少了5900余元。接到报警后,该分局刑事侦查三队的民警立即展开调查。调查中发现,苏某被盗的钱均是在5月初的几天内通过微信转账将钱转走,且是多笔转账。
民警通过侦查发现,苏某的银行卡不止绑定了一个微信,还有另一部手机上的微信号。苏某也回忆起来其还有另一个微信号,绑定着自己的银行卡,且微信号已经借给其雇佣的一名自称乔某的业务员联系业务使用,而目前,该人已经离职。经过民警侦查,自称乔某的男子在苏某处入职时填写的入职单使用的是假名字,身份证号也是编造的。随后,民警结合该男子的微信,通过分析研判,确定了其真实姓名,并得知乔某已经乘坐火车前往北京方向,民警当即将乔某列为网上逃犯。
5月14日,北京市公安局民警在北京市火车站5站台,将准备出逃的犯罪嫌疑人乔某抓获。5月18日,新华公安分局刑事侦查三队的民警赶到了北京市公安局将犯罪嫌疑人乔某解回。乔某对其使用苏某借给他的微信盗窃苏某银行卡内的现金一案供认不讳。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乔某今年21岁,来自哈尔滨,是苏某公司的业务员,主要负责公司的销售和采购业务。为了工作方便,苏某将自己绑定银行卡的微信号借给了乔某使用并告知了转账密码。此次,由于苏某拖欠了乔某100多元的绩效工资,乔某决定自己从微信余额里转出,却误操作从银行卡里转出了钱。加之,乔某一直想要购买一个手机靓号,但自己并没有足够的钱,于是乔某临时起意,决定私自从苏某的银行卡里转钱。最终,乔某共分7笔盗走了5900余元。
目前,乔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新华公安分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文章来源:牡丹江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