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企业或个人受到黑客攻击时,是否应被允许自行追踪、反击呢?美国立法的一项草案便引起了巨大的争议,它允许网络攻击的受害者追踪并反击嫌疑黑客。其反对者认为:“这将带来更大的网络灾难风险。”
该法案就是《主动网络防御明确法》(简称ACDC),允许被攻击的人或组织进入嫌疑黑客经常攻击的系统来追踪黑客,尽管这些组织通常还没发现自己的计算机系统已经被攻击。
其实,美国已有一项法律禁止这种“黑客反击”的行为,只有FBI这样的政府机构才有权力以这种方式追捕嫌疑黑客。
然而,该法案最近在美国国会上仍被提出。其支持者表示,现今大量的网络攻击已让联邦调查局和其他政府机构疲于招架。其中,亚特兰大和巴尔的摩等市发生的“网络勒索”让当地的计算机系统处于瘫痪,万豪集团等大型公司的海量数据被窃取。他们认为,“放权给企业和个人,让他们自行追踪黑客会减轻政府的压力。”
尽管美国政府已经表示,他们正在采取更加积极的手段来制止网络威胁,但是ACDC法案的发起者认为,企业和其他私人组织要保护自己还需要更自由的空间。他们还称,一些企业已经开始数字自卫,而法案的出台将消除这种行为的法律灰色地带。
为此,该法案将对美国现存的《计算机欺诈与滥用法》法案进行修改,允许公司和个人监测黑客的系统并中断其操作。
为更具严谨性,该法案提出只有“合格的防御者”才能使用“黑客反击”这一新权力,他们在扮演攻击者的身份时具有“高可信度”。在进行反击之前,他们必须告知联邦调查局并获取指示,要尽全力避免破坏第三方系统以及引起更大的敌意。
反对者则认为,虽然听起来很有道理,但是ACDC法案存在严重的缺陷。
第一,在久经沙场的攻击者面前,很多公司的技术都“嫩了点”。法案没有明确规定公司或个人具体具备何种资质才算“合格的防御者”,这种模糊性使得所有的企业都可以进行反击。
美国国防部前网络官员、现就职于网络安全公司Nisos的肖恩·威普纳表示,反击黑客最好还是交给政府来做。他说:“几乎没有人具备所需的经验和专业技能,并在法律允许的边缘进行反击。”
第二,很难确定黑客到底是谁。黑客都是混淆视听的高手,他们经常会使用虚假的IP地址和其他人开发的入侵工具等手段来伪装自己。此外,反击黑客时,看似是黑客的计算机有可能也是被攻击过的,这有可能导致反击目标错放到无辜的系统。
第三,如果发生意外,法案无法真正保护自卫的组织。反击黑客很容易伤及无辜,即使是经验丰富的黑客,有时写出的代码也会产生意料之外的后果。
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的教授安妮·图米·麦肯纳指出,即使ACDC法案最后被通过,如果企业损害了国内其他企业的计算机或数据,它们仍将面临联邦和州立两级政府的高昂的民事诉讼。而且,如果它们破坏了国外的系统,还有可能受到国内外反黑客法的指控。她表示:“该项法案为企业反击黑客打开了一扇门,但并没有给它们真正的保护。”
此外,该法案或将不可避免地引发破坏性的报复活动。法案提到,防御者应尽量避免敌对升级,但黑客不会轻易接受自己的系统受到攻击,他们已经在受害者的数字防御系统里发现了漏洞,如果受到挑衅,他们很可能会找出更多的漏洞。
美国“火眼”(FireEye)网络安全公司的桑德拉·乔伊斯担心,如果ACDC法案立法成功,可能会开创先例进而使一些国家制定比美国更宽松的黑客反击政策。乔伊斯警告说:“这将带来更大的网络灾难风险。”(田小雨 )
《中国科学报》 (2019-07-25 第7版 信息技术)
文章来源:中国科学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