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前,高通公司宣布,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法院命令,禁止在中国销售包括iPhone X在内的部分iPhone手机,因为苹果侵犯了高通的两项专利。苹果立即做出回应,升级iOS系统,解决侵权问题。随后有报道称和硕生产的iphone不适用禁令,富士康和纬创生产的iphone属于禁令范围。据报道,和硕之所以获得豁免,是因为该公司支付了软件的专利费,富士康和纬创都没有支付专利费。
现在,根据最新进展,苹果的四家供应商富士康、和硕、纬创和仁宝的律师表示,法院对苹果实施的销售禁令并未影响这四家供应商的正常生产。他们声称高通公司转移了所有人对接下来几起诉讼的注意力。据了解,苹果之前通过自己的供应商向高通支付了特许权使用费。自苹果和高通知识产权诉讼启动以来,苹果供应商已停止向高通支付特许经营费。在进一步回应苹果在中国的销售禁令时,四位供应商律师表示,只要软件升级能够解决问题,高通的举动就被夸大了,而且该专利是一项二次专利。
2017年7月,苹果的四家供应商选择起诉高通,指控高通违反反垄断法,请求法院阻止高通收取巨额版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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