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高通诉苹果民事裁定书相关细节曝光!裁定全国有效吗?禁售的苹果手机是否该立即下架?
12月10日,高通在其网站公告,中国福州中级人民法院已初步裁定,禁止苹果公司在中国市场进口和销售包括iPhone X在内的部分型号手机。案件是由高通于2017年年底提出的。
据裁定书显示,高通起诉的苹果四家子公司分别为: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苹果电子产品商贸(北京)有限公司、苹果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苹果电子产品商贸(北京)有限公司福州泰禾分公司。
该案于2017年11月15日立案,高通公司于今年7月10日向福州中院申请责令诸被告先行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请求对苹果四家子公司的侵权产品iPhone 6S至iPhone X的7款手机产品停止销售。
法院认为,高通公司的请求具有程序法依据。法院同时提到,专利侵权涉及高通公司的“计算装置中的活动的卡隐喻”发明专利,高通提供了该专利的副本,证实了高通公司是专利的专利权人。
高通公司提出,如果苹果公司的侵权行为不及时被制止,将会造成后续侵权赔偿数额难以计算等问题,此外,苹果新型号的手机上市也会进一步扩大高通公司的损失。
高通公司还认为苹果公司的侵权行为将损害中国市场上已经与高通公司建立许可关系的其它手机厂商的产品竞争力。高通公司为此提供了3亿元人民币的担保,并负担了5000元的案件申请费。
根据法院裁定,裁定书送达后就立即开始执行,效力持续至判决生效之日。如不服裁定,可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附:裁定书全文
事件回顾
北京时间12月10日晚,高通公司在官网发布申明称,中国福州中级人民法院(简称“福州中院”)授予了高通针对苹果公司四家中国子公司提出的两个诉中临时禁令,要求他们立即停止针对高通两项专利、包括在中国进口、销售和许诺销售未经授权的产品的侵权行为。所涉的两项专利,之前已经在专利无效程序中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为有效。
来源:高通官网截图
据福州中院的相关人士12月10日晚向记者确认,该专利诉讼案已于上周下发裁定书。该裁定事项属于专利禁制令范畴,只有一审,不可上诉,没有二审。该禁制令将适用于全国范围。这意味着,禁制令生效后,中国范围内的苹果专卖店将禁止售卖禁制令中涉及的机型。
据上述申明,受禁令影响的机型包括iPhone 6S、iPhone 6S Plus、iPhone 7、iPhone 7 Plus、iPhone 8、iPhone 8 Plus和iPhone X。该案所涉专利使消费者能够调整和重设照片的大小和外观、以及在手机上浏览、寻找和退出应用时通过触摸屏对应用进行管理。
高通执行副总裁兼总法律顾问唐·罗森伯格(Don Rosenberg)在申明中表示,“苹果继续受益于我们的知识产权,但同时拒绝向我们支付费用”。
据了解,上述裁定不涉及赔偿条款。
来源:IPRdaily综合中国证券报、中国经济网等整理而成
编辑:IPRdaily赵珍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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