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最高检三年专项监督重点:网红代言、直播带货食品安全
2月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最高检”)决定自2020年7月至2023年6月,开展为期三年的“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将外卖包装材料安全、“网红代言”“直播带货”等网络销售新业态涉及食品安全及监管漏洞作为重点监督领域。
对于为何会将上述三大领域作为重点监督对象,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厅长胡卫列解释,随着网络经济的发展,“网红代言”“直播带货”等线上经济持续火爆,但行业良莠不齐、缺乏监管等多种乱象引起不少消费者吐槽,外卖包装材料影响食品安全问题社会各界也广泛关注,这些伴随新业态发展产生的食品安全问题,对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构成了潜在侵害风险。
为更好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新需求,最高检将网络销售食品外卖包装材料不符合规定,“网红代言”“直播带货”等涉及食品安全问题等作为专项监督活动的重点监督领域。
据了解,新业态蓬勃发展之下,外卖、电商平台上的食品安全问题在近年来备受关注。此前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审理食品安全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解释”)中明确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违反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二条和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未对平台内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或者未履行报告、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等义务,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消费者主张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与平台内食品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当时最高人民法院表示,网络购物成为人民群众生活中最常见的消费方式之一,尤其是今年遭遇新冠疫情以来,外卖餐饮等空前活跃。据统计,2017年至2020年上半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一审新收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件共计4.9万件,其中,约三成纠纷涉及电商平台责任承担,而食品类纠纷在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件中占比接近半数,为45.65%。对于消费者而言,网络食品潜藏着一定的风险,如果入网食品经营者资质、信誉不能保证,则容易引发食品安全问题。
当时有业内人士向南都记者表示,解释中的相关规定,不单适用于传统的电商平台及外卖平台,对当下火热的互联网买菜平台、团购平台、直播带货相关平台、短视频平台同样适用。
采写:南都记者徐冰倩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