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抄袭风愈演愈热,所跨行业之广令人叹息,文学圈各种抄袭屡禁不止,家具业设计抄袭屡见不鲜,而随着时代的发展,各种各样闻所未闻的抄袭也扑面而来,一年前就惊现杭州西湖音乐喷泉抄袭青岛世界园艺博览会天水喷泉。
杭州西湖音乐喷泉正式改造完成并对外正式表演之后被中科水景发现西湖音乐喷泉选用的音乐曲目《倾国倾城》、《风居住的街道》所编排出的音乐喷泉表演效果,与青岛天水喷泉项目所创作的《倾城倾国》、《风居住的街道》音乐喷泉喷射效果完全一致。中科水景对西湖管理处和中科恒业公司提起诉讼,该侵权案先后由北京海淀法院和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理,以中科水景公司对涉案作品享有著作权,西湖音乐喷泉相关曲目的喷射效果又与涉案作品构成实质性相似,判决中科恒业公司、西湖管理处停止侵权、公开致歉、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9万元。而该案因涉及音乐喷泉喷射效果的呈现是否构成作品、属于何种法定作品类型的法律认定,被称为“中国喷泉著作权纠纷第一案”。
对于此次侵权案,中科水景负责人说,“我们欢迎借鉴,但前提是要以借鉴推动创新。无论是西湖音乐喷泉还是青岛世园会音乐喷泉,其深受各国友人喜爱的内核便是中科水景历来推崇的‘创新’精神。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未来的水秀作品中进一步优化技术核心,完善工程布局,丰富曲目编排,让中国水景表演始终走在世界的时尚之巅。”
关于“抄袭”和“借鉴”,百度词条是这样定义的:抄袭是指窃取或修改他人的作品当作自己的,在相同的使用方式下,完全或者部分完全照抄他人作品或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其形式或内容的行为;借鉴:把别的人或事当镜子,对照自己,以便吸取经验或教训,比喻别人的可供自己对照学习的经验或吸取的教训,以便取长补短。无可否认中科恒业和西湖管理处的侵权行为是赤裸裸的抄袭。
其实,行业之间的借鉴是无法避免的,毕竟一个人的灵感能力有限,但是凭着借鉴的名义堂而皇之的抄袭就很可耻了。而设计中如何在借鉴中巧妙的规避抄袭风险也是一个值得广大企业设计者值得思考的问题。毕加索曾说:好的艺术家抄袭创意,伟大的艺术家窃取灵感。希望广大企业和设计者合理借鉴,推陈出新,杜绝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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