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一家二手车商(中间商)从瓜子二手车平台买来二手车,又转手卖给第三方,本想着能赚个差价,没想到车辆是一辆抵押车,钱没赚到,车还被拖走,落了个鸡飞蛋打。
6月8日,二手车商李先生告诉华商报记者,今年3月,他看到瓜子二手车车商交易平台有一辆陕A6WY××奔腾轿车出售。在网上查看了车辆购买日期及外观,他准备买下这辆车再倒卖。跟卖家见面后,在瓜子二手车销售人员的撮合下,商定车价40200元。
李先生称,当时感觉车况合适,再加上他经常与瓜子二手车合作,算是“自己人”,于是他给瓜子二手车交易平台缴了1500元钱的服务费,简单写了个协议。
购车后,李先生看到这辆车还有抵押手续没结清,就将情况告知瓜子二手车销售人员。当时销售人员称没事,一个星期以内把手续办完。
李先生将买来的车放在二手车实体店后,最终以4.4万元出售。一个星期后,李先生给瓜子二手车销售人员打电话询问抵押手续的进展,瓜子二手车销售人员说原车主那边有事回不来,让再等等。
两个星期后,李先生出售的车被抵押公司直接拖走了。第三方找上门来,他没办法只好将钱退还。
车被拖走后,李先生给瓜子二手车销售人员打电话,认为自己前后为这辆车花了17700元,希望对方承担相关责任。瓜子二手车销售人员一开始说,会迅速处理。过了几天,没有结果,李先生直接向瓜子二手车总部反映,对方一直说会帮助处理这个事情。事后,销售人员给李先生回电话称,原车主电话打不通,要不就是在外地。
6月8日,当着记者的面,李先生再次联系瓜子二手车西安方面的相关负责人。对方称,他们还在处理,具体什么时候能处理好还不好说。李先生给当时接待他的销售人员打电话,对方拒绝接听电话。
北京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史玮律师介绍,李先生与瓜子二手车之间签订的协议、其与卖家签订的协议(或者三方签订的协议)都是当事方的真意表达,具有法律效力,李先生的法律身份是买方,瓜子二手车为居间人,车辆卖家为出卖方。出卖方隐瞒存在第三方抵押权的,买方则可向其追究违约责任。如果居间人知晓此事而刻意隐瞒,则同时可向其追究违约责任。 华商报记者 佘晖
文章来源:咸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