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部门考虑到了各地备案政策发布以及备案登记审理进展不一的情形,对网贷备案提出分类施策的管理细则。中福启祥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了解到,自2016年底银监会等三部委出台《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备案登记管理指引》以来,全国已有厦门、广东、上海、深圳、北京、福建六省市陆续下发了P2P网贷备案登记相关的监管办法。
中福启祥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还透露,《通知》对验收、备案提出五项原则: 一、验收合格的P2P平台,予以备案登记,确保其正常经营; 二、积极配合整改验收工作但最终没有通过的平台,可据具体情况,或引导其逐步清退业务、退出市场,或整合相关部门及资源,采取市场化方式,进行并购重组; 三、对于严重不配合整改验收工作,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甚至已有经侦介入或已失联的平台,应由相关部门予以取缔; 四、对于逃避整改验收,暂停自身业务或不处于正常经营状态的机构,需予以高度重视,此类机构恢复经营后也需酌情予以备案; 五、对于行业中业务余额较大、影响较大、跨区域经营的机构,由机构注册地整治办建立联合核查机制,向机构业务发生地征求相关意见。
中福启祥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表示,按照规划,明年6月底为延期后的整改大限,备案登记工作是时候提上日程了。对市场而言,是否通过备案将为平台打上合规与否的标签,会进一步影响投资者投资决策,加速平台分化。同时,由于备案的前提是要求平台取消保证金制度,未来一段时间也会出现行业“去隐形担保化”的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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