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董小姐:前段时间,我租房子在网上留下了电话号码,后来总有一些中介给我打电话。几天前,又有中介给打电话咨询租房,当时我正在工作,回绝后直接挂掉了电话,却把对方给惹怒了。他更换过了几个号码,每天都会给我打电话,反复强调自己的工作非常辛苦,还说,“要不你给我赔礼道歉,要不你帮我找点客户……”请问这算不算是骚扰?
说法:中介工作人员因为对方态度不好而反复要求人家赔礼道歉,或者帮自己找客户就是在对他人进行骚扰。市民遇到这种情况可选择报警,若骚扰电话中还带有侮辱、诽谤、恐吓等行为,可酌情对其进行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可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受害者可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时报记者 张玮
文章来源:滨海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