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半年爆出200多万条“吐槽”,网课、网游、网络打赏为啥纠纷频发?
疫情期间,不少孩子前台上着网课,后台运行着游戏,这种“人在网课,心在网游”以及由于私自充值、巨额打赏引起的退款纠纷问题备受关注。
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研究院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1月1日至5月26日,共监测到有关网课、网游和网络打赏等舆情信息2072233条。其中网游的负面舆情占比最高,占比达到了53.49%;其次是网络打赏舆情信息,负面舆情占比40.69%;网课的负面舆情占33.75%,占比同样不低。
半年时间,媒体和用户的“吐槽”超过200多万条,网课、网游、网络打赏为啥纠纷频发?
1、网课退费纠纷占比超过一半
在352259条负面网课信息中,涉及虚假宣传27823条,占比7.90%;服务质量53667条,占比15.24%;教师资质19714条,占比5.60%;退费纠纷186432条,占比52.92%;关门跑路47353条,占比13.44%;其他信息17270条,占比4.90%。
舆情数据显示,在网课负面舆情信息中,退费纠纷问题最多,超过其负面舆情信息的一半。其次是服务质量、关门跑路、虚假宣传和教师资质等问题。记者查询黑猫投诉也发现,关于网课退费的投诉已高达984件。
“总的来说,疫情期间的网课问题仍然主要集中在校外培训方面。”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表示,舆情信息说明,受疫情等多种因素叠加影响,校外教育培训的负面舆情信息明显增多。除了以往的虚假宣传、教育质量不达标、上课效果不满意等问题,受疫情影响还增加了变更上课形式、变更上课时间,甚至变更上课老师等问题。无论解除合同还是变更合同,最后都会涉及退费问题。所以从舆情数据来看,网课的退费纠纷舆情信息最多,超过了网课舆情信息总量的一半。
与校外培训相比,学校课程的负面舆情相对较少。除了部分上课软件使用不便、网速不稳定以及网上用眼时间过长等问题,还有个别上课软件的页面或入口链接,存在误导学生进入网络游戏或直播打赏的情况,给学生的正常学习和身心发展带来安全隐患。
陈音江认为,规范校外培训问题,关键还是要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有关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真正把对校外培训问题的监督管理落到实处,让教育培训行业既能在审慎包容的政策环境中快速成长,又能在诚信守法的经营轨道上规范发展。同时,学校在使用直播软件开展远程教学时,也要把好上课软件的安全关,确保上课软件操作便捷、使用安全,同时避免网课时间太长,影响学生的学习效果和身心健康。
2、成年人网游纠纷主要集中在封号扣费和误导受骗,未成年人网游纠纷主要集中在沉迷游戏和诱导充值
舆情数据显示,网络游戏的主要问题同样是退费纠纷,占到整个网游负面舆情的近四成。其次是沉迷游戏、封号扣费、诱导充值和诈骗陷阱等问题。具体而言,在423487条负面网游信息中,涉及诱导充值35712条,占比8.43%;封号扣费76731条,占比18.12%;沉迷游戏97218条,占比22.96%;退费纠纷163448条,占比38.60%;诈骗陷阱26353条,占比6.22%;其他信息24025条,占比5.67%。
从舆情监测数据看,成年人网游纠纷问题主要集中在封号扣费和误导受骗方面,内容以投诉信息居多;未成年人网游纠纷问题则主要集中在沉迷游戏和诱导充值方面,以媒体报道内容居多。无论是封号扣费和误导受骗问题,还是沉迷游戏和诱导充值问题,最后一般都会涉及到退费问题,所以在负面网游舆情中,退费纠纷舆情信息同样最多。
如果说成年人遇到的网游问题,可以通过依法维权来解决,那么未成年人网游问题确实更应该引起社会的足够重视。未成年人的自我约束能力较弱,无论是学校的课程作业,还是校外的教育培训辅导班,一般都会使用到网络电子设备,再加上部分网游企业只顾追求经济利益,忽略自身社会责任,有的甚至故意诱导未成年人反复充值,给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留下了隐患。
陈音江建议,要规范和督促网游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诚信守法经营,主动采取游戏分级、实名认证、人脸识别认证等有效措施,限制未成年人充值额度和登录时长,尤其是不要打着免费教育的幌子推广网络游戏,同时尽量简化退费流程,依法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3、诱导打赏问题严重
疫情期间,看网络直播的人增多,网络打赏也随之成为纠纷高发地带。在96324条负面网络打赏信息中,涉及诱导打赏48776条,占比50.64%;冲动打赏14726条,占比15.29%;内容低俗7851条,占比8.15%;诈骗陷阱5389条,占比5.59%;退费纠纷12579条,占比13.06%;其他信息7003条,占比7.27%。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3月,直播用户规模达5.60亿,即我国40%的人、62%的网民都是直播用户。除了以往的演唱会直播、真人秀场直播、游戏直播、体育直播,目前各种学习、消费、泛娱乐等日常生活场景直播越来越多。
据记者了解,目前大多直播软件都设置了打赏功能,用户可通过绑定微信或支付宝等方式购买平台提供的礼物,送给正在直播的主播。有的直播平台甚至需要用户购买虚拟货币,才能观看直播。不少网友为自己喜欢的主播一掷千金。有的未成年学生趁家长不注意偷偷花数万元打赏心仪主播,有的政府官员违法挪用数百万公款为主播打赏等新闻屡见不鲜。
但目前有关网络直播的监管,主要停留在对直播内容的审核和治理方面,如查处网络直播过程中出现价值导向错误、低俗淫秽色情、封建迷信等内容,而在未成年人冲动或非理性打赏方面,仍然缺乏有效引导和规范应对。有的直播平台虽然在“充值协议”中规定,年满18周岁或已年满16周岁且依靠自己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用户才能打赏,但在实际操作中,用户只要绑定了移动支付方式就可以充值打赏,根本不需要用实名认证和身份核实。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的指导意见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游或直播打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返款项应予支持。这对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已经迈出了积极一步,但从长远来看,还是要努力提升网课效率,并在网课与网游之间设置“防火墙”,通过严格审核用户身份、限制未成年人充值打赏以及控制登录时长等手段,从根源上解决未成年人沉迷网游和盲目打赏问题。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