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旗下知名手游“王者荣耀”被贵州问渠成裕酒业有限公司注册成为商标,腾讯公司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要求对该商标注册问题重新作出裁定。3月17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上述案件进行了进行线上开庭审理。
知识产权局:“王者荣耀”四字不属受保护作品
2018年6月19日,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对贵州问渠成裕酒业有限公司注册的“王者荣耀”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以诉争商标侵犯了腾讯公司在先著作权,与腾讯公司的“王者荣耀”商标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易使公众误认等理由,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据《商标法》对贵州酒业的“王者荣耀”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两个“王者荣耀”构成近似商标,但贵州酒业公司商标指定使用的“果酒(含酒精)”等商品与腾讯商标核定使用的“电子出版物(可下载)”等商品在销售场所、服务对象等方面区别较大,未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同时,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王者荣耀”为普通印刷体汉字,不能独立表达作品的思想和情感,不属于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受保护作品,贵州酒业商标的注册未侵犯腾讯公司的著作权,也不构成《商标法》带有夸大宣传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对于国家知识产权局所作出裁定,腾讯公司表示不服,并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问渠成裕酒业有限公司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腾讯:商家行为违反了《商标法》第32条
据了解,在庭审中,腾讯方面主张,《王者荣耀》游戏是其开发并运营的游戏,自2015年10月推出即成为app store下载排行榜第一名的软件,关注热度极高,被《2015中国网络游戏风云榜》评为2015年“年度最佳电竞手机游戏”和“年度十大最受欢迎手机游戏”,具有较高知名度。
同时,腾讯方面称,《王者荣耀》在饮料、餐饮等与诉争商标核定使用商品关系密切的领域进行了积极开发和合作,“如与麦当劳合作推出了套餐、与可口可乐公司合作推出雪碧饮料等。游戏的受众群体与饮料、酒精饮料、餐饮等相关领域的受众高度重合”。
腾讯方面认为,涉案商标作为商标注册使用在相关商品上,容易导致相关公众误认为其经过腾讯公司的许可或者与腾讯公司存在特定联系,损害了腾讯对游戏《王者荣耀》的作品名称所享有的在先权利,违反了《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腾讯方面还主张,涉案商标的注册具有明显恶意,除诉争商标外,第三人还申请了一系列包含“王者荣耀”文字的商标,如“王者荣耀归来”、“王者荣光”、“荣耀之王”、“王者荣耀1+1”等,其法定代表人还设立了“贵州王者荣耀酒业有限公司”,具有抢注商标并牟取不正当的商业利益的意图。综上,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及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请求撤销被诉裁定,并判令被告重新作出裁定。
目前,该案在进一步审理中。
尚有其他企业申请“王者荣耀”商标
值得注意的是,南都记者在天眼查中以“王者荣耀”为关键词进行搜索时,共有289家相关公司出现在搜索页面。在商标信息一栏中,除了“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外,还有4家公司也在申请了“王者荣耀”商标,其中一家为被告“贵州问渠成裕酒业有限公司”,而另外三家是“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无印风(苏州)贸易有限公司”“四川省劲春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三者商标注册类别分别是科学仪器、酒和办公用品,商标注册申请日期都集中在2018年底之后。不过,三者商标的审核状态都显示为“等待实质审查”。
相关数据显示,也有“临沂市绿康胶粘剂有限公司” “广西南宁市昇泰安电子商务发展有限公司”“黑龙江省亿融投资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比上述公司更早申请注册“王者荣耀”商标,不过都已显示“商标无效”。此外,其余出现在搜索页面的大多数公司名称带有“王者荣耀”,超过260多家的公司成立日期在2016年之后,晚于“王者荣耀”游戏的上线日期,企业营业范围遍布餐饮、服饰、传媒、建材、电商以及制造业等各行各业。
采写:南都记者 陈培均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