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消息在3月8日传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作工作报告时指出,今年将制定房地产税法。
此前,房地产税法已被千呼万唤,但社会和业界对其出台的速度分歧甚大。除了影响出台的时机因素,在立法技术和程序方面,21世纪经济报道梳理了2016-201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提及的立法项目,并跟踪了这些项目在当年的落实情况,最终发现,房地产税法出台的脚步真的近了。
201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提及了19项立法,其中制定8部、修改8部、审议1部(民法典各分编)、加快编纂1部(民法典)、研究制定1部(房地产税法)。
到2018年末,提出制定的8部法律有3部审议通过,4部已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提出修改的8部法律有5部审议通过,1部已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提出审议的民法典各分编也已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只有3部法律未提请审议。
在立法程序中,审议是最终环节。也就是说,明确提出制定、修改、审议等刚性的程序性要求的17部法律,进入最终环节的比率达82.4%。
(201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的立法任务及落实情况)
201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提及了21项立法,其中制定10部、修改10部、加快推进编纂1部(民法典各分编)。
到2017年末,提出制定的10部法律有5部审议通过,4部已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提出修改的10部法律有6部审议通过,4部已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也就是说,明确提出制定、修改等刚性的程序性要求的20部法律,进入最终环节的比率达95%。
(201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的立法任务及落实情况)
201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提及了23项立法,其中制定14部、修改8部、研究修改1部(行政监察法)。
到2016年末,提出制定的14部法律有8部审议通过,1部已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提出修改的8部法律有2部审议通过,4部已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也就是说,明确提出制定、修改等刚性的程序性要求的22部法律,进入最终环节的比率达68.2%。
(201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的立法任务及落实情况)
也就是说,房地产税法在2019年进入审议程序的几率为68.2%-95%不等。
我们再来分析3年中,在任务提出当年未获审议通过,也未进入审议程序的这几部法律。
2016年为船舶吨税法、烟叶税法、粮食法、证券法、社区矫正法、现役军官法、国际司法协助法、行政监察法,共8部。
其中,在第二年进入审议程序的有船舶吨税法、烟叶税法、证券法、行政监察法(即2017年报告中的国家监察法)、国际司法协助法,共5部,在2017年审议通过的2部、2018年审议通过的2部。
2017年未进入审议程序的法律只有社区矫正法。
2018年未进入审议程序的法律为税收征收管理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社区矫正法。
也就是说,2016-2018年3年里,明确提出“制定”“修改”“审议”任务的法律共59部,截至目前,尚未进入审议程序的只有社区矫正法、现役军官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共4部,占比6.78%。
也就是说,房地产税法在2021年仍未进入审议程序的几率为6.78%。
我们再来分析2016-2018年的税法立法。3年里共提出8部立法任务,4部已经制定,2部已经提请审议,2部尚未提请审议。但值得注意的是,尚未提请审议的两部法律中,房地产税法(2018年)的要求是“研究制定”,并未提出刚性的程序性要求。
最后,我们再来看看3年工作报告里非刚性的程序性要求的几个立法任务。提出“加快”的是民法典(2018年)和民法典各分编(2017年),截至目前,民法典各分编已打包初审,其中几部分编已单独二审,立法进度较快。并且民法典编纂有明确的时间表,即今年继续二审剩下的几部分编,明年全国两会打包提交审议。
除了房地产税法,提出“研究”任务的只有行政监察法,因此,行政监察法的立法进度对房地产税法有较大参照性。2016年的工作报告提出“研究修改行政监察法”,2017年的工作报告就提出“将行政监察法修改为国家监察法”,监察法也在2017年两次提请审议,最终,在2018年全国两会上审议通过。
而2018年的工作报告提出“研究制定房地产税法”,2019年的工作报告提出“制定房地产税法”。这与2016年和2017年时监察法的立法任务提法相同。那么,如果对标监察法,且无特殊情况(比如证券法修改过程中的股市不正常波动)下,房地产税法将在今年提请审议。由于房地产税法不是基本法,因此也无需提请全国人代会审议通过。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