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记者在网页搜索“买微信号”等关键词后发现,出现了多家微信号买卖平台,这些平台都在公开出售、批发各种微信号,根据微信的注册时间、实名与否、朋友圈更新频次等不同指标,标价各不相同。记者进一步了解到,相当一部分被收购的微信号,被用来微信赌博、低俗资源售卖、“仙人跳”、公众号刷量、实施诈骗等违法违规行为。让很多风险意识淡薄的人上当受骗。
作为国内最大的社交平台,微信2018年用户数已经突破了10亿,如此巨大的用户规模,其蕴含的商业价值自然也不会小。而且微信的注册需要绑定手机号进行实名认证,一旦出现账户风险,也需要经过较严格的审核程序才能重新恢复使用,所以人们一旦相信了某个微信账户,自然也会对这个账户背后的“人”抱有信任。微信号几乎可以说是现如今人们在网络上最重要的“身份证”。基于此,骗子们自然不会放过利用微信号去行骗的机会。
早期,微信自带的附近的人、摇一摇等功能,是人们认识陌生人的有趣途径,但是随着微信用户不断快速增长,附近的人和摇一摇里逐渐充满了各种营销号和微商,此后,骗子也强势“入驻”,上演各种骗局。对于各类骗局涉事微信号,微信团队通常会进行封号。但据调查,微信号盗号、产号、养号已经形成完整而规模庞大的灰色产业链。骗子通常拥有多个账号,查封其中的一两个根本难以对其行骗行为造成实质性的打击。而且,这些账号有很多是微信号销售商自己购买手机号然后逐渐养成的,甚至还以正常频率更新朋友圈动态,看起来和正常使用的账号没什么区别,对于这样的账号,查封难度也较大,当然,这样的账号售价也较高。
根据《腾讯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微信账号的所有权归腾讯公司所有,用户完成申请注册手续后,仅获得微信账号的使用权,不得赠与、借用、租用、转让或售卖微信账号或以其他方式许可非初始注册人使用微信账号。显然,微信号的买卖双方已经涉嫌违约。此外,如果这些违规账号使用者还实施诈骗、赌博等其他犯罪行为,还将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但更值得担忧的,微信号买卖会在一定程度上消解网络实名制的意义。实行网络实名制的目的在于实现网络空间身份和现实社会身份的统一,督促用户为其在网络上的言行负责,减少网络乱象,从而营造安全、诚信的网络空间。如今,网络法制的一个重要基础就是网络实名制,如果做不到将现实的人和虚拟的人一一对应,那么后续对相关法律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可能无从谈起。
如果微信账号的安全性无法保证,还可能产生更严重的后果。当前,微信依靠社交网络独特的渠道优势、体验优势和大数据优势,为微信金融生态系统中各个金融产品的发展壮大创造了良好的生态环境,同时这些产品的发展也为社交网络这种金融生态环境的发展提供了支持。
社交金融产品和用户之间通过转账、支付、零钱、充值和提现等功能实现资金的流动,同时还通过不断交换的社交信息进行沟通,因此资金流和信息流成为了金融客体,它们也各自形成了自己的资金池和数据库。用户、产品、资金流、信息流与社交网络这一金融生态环境互相依存、相互影响、共同发展,从而形成了一个动态平衡的社交金融生态系统。
这样的社交金融动态系统是非常强大的,尤其是在对外竞争时。但是相对而言,这种动态主要在于系统内部各要素之间的流动,而不是与外部环境进行良好而充分的互动,因此,该系统一旦遭遇风险,这个风险就可能是系统性的。
正如上文所提到的微信号买卖问题,就已经暴露出了该金融生态下的数据泄露风险。对于社交金融生态而言,账户的安全是金融支付、理财服务的基本保证,如果这点都无法保证,那么金融服务无从谈起。而数据资产是极为重要的核心资产之一,如果数据的安全无法保证,那么金融二字也值得怀疑。金融监管当局尤其需要引起重视。
如今,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以信息窃取、流量攻击、网络钓鱼为代表的黑客活动呈快速增长趋势,而且此类活动相较之下隐蔽性更强,因此,如果不及时加以遏制,说不定在哪种机缘巧合之下,就会对社交金融生态造成严重一击。微信团队也一直在执行“死水行动”项目,旨在削减黑产养号的绝对数量,从根源上努力净化微信的健康生态。此类措施自然很有必要,只是效果如何尚待检验,毕竟,黑产从业者可以从中获取的利益巨大,而微信已经如此庞大,金融服务已经是半个业务,黑产从业者的行为还不至于对微信当前的利益造成严重影响,但是潜在金融风险冲击可能巨大,还需引起重视,并加以防范。(作者系应用经济学博士后)
文章来源:盘和林看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