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想当你浏览网页时,
突然跳出曾经关注过的新闻消息;
打开手机,莫名收到各类广告短信;
接到一通陌生电话,
对方在推销服务或诈骗时竟能直呼其名……
大数据时代,互联网为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网民信息保护带来威胁。随着各类网络信息泄露事件的发生,社会越来越关注网络信息安全问题。
谁在侵犯网民信息安全?
大数据时代,数据就意味着行业资源和商业财富。截至2018年底,中国网民数达到8.29亿,手机网民8.17亿,互联网普及率为59.6%。
商业利益驱动着各类互联网平台收集海量用户数据,并进行商业开发。其中,移动手机应用在侵犯网民信息安全方面首当其冲。
徐州某网络科技公司开发、运营的该款手机赚钱类APP在用户安装、运行使用过程中,未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未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未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未经被收集者同意。
今年9月徐州警方依据《网络安全法》第41条、第64条规定,对该网络科技公司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整改。
网络信息到底怎么泄露的?
一旦信息有了泄露的风险,网络会出现各种方式盗取我们的个人信息,简直无孔不入。智能音箱、充电宝、监控摄像头......这些看似平常的物品,都可能窃取我们的隐私。
陷阱一:APP强制授权 收集个人信息
陷阱二:拍照“剪刀手”泄露指纹
陷阱三:自家监控可能变成现场直播
陷阱四:假冒wifi、伪基站短信泄露信息
网络信息被窃取后,不法分子利用信息进行利益交换,谋取暴利,而之后被不断骚扰的依旧是最初的受害者!
日前,宿迁市沭阳县警方在“净网2019”专项行动中,破获一起涉及全国数百万人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共抓获犯罪嫌疑人44人,成功摧毁犯罪团伙8个,非法获取、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约310万条,涉案金额达500余万元。
今年2月初,沭阳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接群众举报:2018年11月份以来,广东省某贷款公司依托自建的网贷产品,大肆在网络上收集公民个人信息( 包含身份信息、联系方式、通话记录、手持身份证照片等),然后再明码标价卖给他人进行非法牟利。
警方侦查后发现,以李某某为首的广东某贷款公司为“一级源头”, 大肆收集公民身份信息,然后以固定价格贩卖给河南郭某某团伙和厦门以郑某某为首的“二级源头”,“二级源头”再将信息低价多次重复出售给以网络贷款公司为代表的“三级源头”。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南京警方在侦办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中,发现南京某房地产公司下属的一家售楼部,在经营过程中收集大量业主购房、贷款等信息。但该单位内部管理混乱,没有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保障其收集、存储的购房者个人信息安全。
今年9月,南京警方依据《网络安全法》第42条、第64条规定,对该房地产公司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整改。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
正义绝不会缺席!
“两高”解释:
网络服务商泄露用户通信内容五百条以上可入罪
2019年10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被公布,该司法解释对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和有关法律适用问题作了全面系统规定。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致使用户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解释》规定,假冒国家机关、金融机构名义,设立用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的,设立用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数量达到三个以上或者注册账号数累计达到二千以上的为“情节严重”,即可入罪。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致使用户信息泄露,具有“致使泄露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百条以上的 ”“致使泄露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用户信息五千条以上的 ”等8种情形,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造成严重后果”。
警察蜀黍提醒大家:提高自身保护信息安全的防范意识, 对身份证复印件、快递面单等包含个人信息的物品进行妥善处置,避免风险WiFi、钓鱼网址和木马病毒等窃取隐私类的风险,全方位防护信息安全。
如发现个人信息已经泄露,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以减少损失,同时尽可能收集并保留好相关证据,以备事后维权。
网络信息无处不在
维护网络安全
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对挑战国家法律、
侵犯公民隐私的犯罪行为
公安机关必将依法追究、严查到底!
文章来源:江苏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