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警察真可爱,我也为昨天的不理智,在电话里发生争执向您本人致歉,希望你们继续弘扬社会正能量,保持初心不变,谢谢!” 这是江汉区公安分局万松派出所的一位民警和一位市民的短信对话,触发这段对话的是一部手机。
短信中的女子捡到手机后不愿归还。经万松所民警秦洁连续7天苦劝,女子最终将手机物归原主,这段迟来的短信对话,也终于为整件事画下了圆满的句点。
结账时将手机遗忘在柜台
10月10日,江汉区公安分局万松派出所接到一名女子报警,称自己刚买的苹果X手机在武广某化妆品店内遗失,请求民警帮助。
接警后,万松所民警调取了该化妆品店内的视频监控,发现原来是报警人结账时,不慎将手机遗忘在柜台。
通过视频监控,民警看到另一名女性顾客捡到手机后,作出询问的姿态,无人回应后便将手机放进了自己的包里。 商家通过调取支付流水,找到了拾得者的联系方式。
民警苦劝七天,拾得者归还手机
在确定了拿手机女子的相关信息后,万松所民警秦洁几次通过电话联系女子,对方始终拒绝。
“我没有看到手机!”11日,电话终于接通后,一听到是问有没有捡到手机,这名女子却遮遮掩掩,不愿承认。
“我是警察,我们已经在监控录像里看到你拿走这部手机了。”秦洁告诉这名女子。
“哦……那你们把监控视频拿给我看看。”
应该女子的要求,秦洁带着监控视频来到其工作单位,可从上午9点直到中午12点,都没有见到其身影。
秦洁再联系,对方却改口称手机已被自己扔掉。
接下来,秦洁向该女子手机连续发送短信进行法律宣讲,告知恶意不归还捡拾物品的法律后果。
记者看到,7天里,秦洁向拾物者拨打10多通电话,与对方来回发送了41条短信。在他苦口婆心的说服下,这名女子终于同意将手机归还到万松派出所,并通过民警返还给了失主。
编后:捡到东西,警察找上门了都不肯归还,十多通电话,四十一个短信,七天时间都耗在这么一件事情上了,这件事颇让人费解:捡到他人较大数额的财物拒不归还的行为,构成侵占罪,可追刑责。法有明文,这件事情的处理也许应该可以更简洁。
文章来源:新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