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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大数据杀熟被网友讨要说法 滴滴员工:爱用不用

编辑/作者:安安 2018-03-23 我要评论

从年初支付宝个性化年度账单引发的大数据信任危机,再到大数据杀熟,平台这种对老熟客反而更不友好的定价方式让消费者难以接受,网上的议论、爆料不断。 今早,...

从年初支付宝个性化年度账单引发的大数据信任危机,再到“大数据杀熟”,平台这种对老熟客反而更不友好的定价方式让消费者难以接受,网上的议论、爆料不断。

今早,关于“滴滴大数据杀熟”的消息就开始在网络走热。有网友爆料:“滴滴打车大数据杀熟,和同事试着用不同账号看了一下价格,果然在同样出发点,同样目的地的情况下,打车费用不一样。3个账户却显示两种价格,用的最多(我,消费7000+)和用的最少的(消费1000不到)价格贵,用的适中的便宜(消费3000+)。 ”

一石激起千层浪,不好网友纷纷开始叫苦,表示自己也经历过类似情况,每天去一个地方打车,但是价格都不一样。

另有一些网友在网上隔空对滴滴喊话求解释,有加V认证的滴滴员工却表示:“算法不稳定,爱用不用”、“杀你,咋滴啦”……

同在今天早上,《人民日报》发表评论员观察文章《数据权力如何尊重用户权利》,痛批互联网“大数据杀熟”案例。其中列举了一个很多消费者每天都会遇到的例子,“同在办公室的甲与乙同时打开某打车APP,呼叫起终点相同的快车(平价车)。但发现,平时常呼专车(高端车)的甲,显示价格就比平时只用快车的乙略高。”

利用信息的不对称而牟取暴利,这样的手法显得很隐蔽很“高明”,能通过赚取更多消费者剩余来获得超额收益,但对于普通用户而言,欢天喜地拥抱新经济,认准了平台反而深受其害,这真的成了“最懂你的人伤你最深”。

同一时刻对同一产品的差别定价,将将消费者蒙在鼓里随意加价的行为,让用户防不胜防。为了获得灰色超额利润,它损害了消费者权益,已经构成违背消费者知情权的价格欺诈,是一种违法的行为。

正如“滴滴大数据杀熟”事件所展现的,平台可以有所隐瞒,但往往只以“有限真实”示人。这样的权力结构,像不像站在一只望远镜两头对视的人:一方看到了对方无限放大清晰的像,另一方则只能看到一个极度缩小的黑点?

文章来源: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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