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有公积金福利的工薪族来说,在购买住房时通常会选择公积金借款,因为公积金借款利率低于商业借款利率,而且最高借款年限为30年,可以很好的满足用户借款需求。此外,随着公积金政策不断调整,越来越多的利好加促用户公积金借款申请。对申请公积金借款的用户来说,在借款前一定要了解公积金借款误区,避免出现不必要的失误,耽误公积金借款实施。
误区一:住房首付可通过公积金账户支付
在申请公积金借款前,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会要求用户提供房屋相关证明,即购房人只有在购房后提供购房相关的证明材料才可以办理提取手续。所以,公积金账户金额不能用来支付房屋首付。
误区二:直系亲属间的公积金账户可以互用
如果购买的房产属于子女,那么在申请公积金借款时则需要提交子女的公积金证明,不能使用父母或者其他亲属的公积金证明,在住房公积金购房借款申请的问题上,子女和父母是单独分开的,即不同家庭。
误区三:住房公积金借款可以用来装修
住房公积金仅用于职工购买(含二手房)、建造、翻建、大修(维修费用超过房屋造价30%以上)自住住房时可以提取。装修不在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内,所以不能。
误区四:公积金借款额没有上限
公积金借款与商业借款存在很大区别,即不能单纯的依据房产评估值来计算借款额,需要根据借款人收入、缴存额和缴存比例来计算,且不能超出公积金借款最高上限和房款总额。如购买的房屋总价为30万元,用户公积金存储余额有40万元,那么只能提取30万元的公积金,剩余的10万元公积金不能提取。
申请公积金借款需要注意的事项还有很多,用户在申请前可通过网络收集;另外,也可直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
文章来源:菏泽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