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消息 (记者 费倩文)21日,今日头条就“通讯录信息不属于用户隐私”相关报道作出澄清称,今日头条绝对不认可“通讯录不属于用户隐私”的说法。“我们认为,律师答辩意见的观点需要结合完整的上下文和诉辩双方观点来理解,简单截取律师发言片段不能作为公司观点。”
今日头条称,其尊重用户的个人隐私,用户数据必须由用户授权使用,权利属于用户,今日头条也一直严格按照这个标准服务用户。
6月20日,据澎湃新闻消息称,用户刘先生认为“今日头条”APP在《用户协议及隐私条款》中未明确将收集用户个人信息,却擅自上传并保存其通讯录,严重侵犯了用户隐私权,违反了信息收集的“合理、必要”原则,当庭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支付精神赔偿金1元。
但在法庭上,今日头条APP运营方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代理人提出,通讯录信息不属于原告个人隐私信息,电话号码在日常民事交往中发挥信息交流作用,不但不应保密,反而是需要向他人告示。虽然通讯录中包含有个人姓名、电话等信息,但这些并非是原告本人的信息,而是其社会网络成员的信息,故该等信息不属于原告的“隐私信息”。
文章来源:Do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