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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尹浩:互联网企业不可随意挖掘用户数据

编辑/作者:安安 2019-03-06 我要评论

全国政协委员、中科院院士、通信网络技术专家尹浩(左)参加全国政协小组会议。宿东摄 原标题:全国政协委员尹浩:互联网企业不可随意挖掘使用用户数据 新京报快讯...

全国政协委员、中科院院士、通信网络技术专家尹浩(左)参加全国政协小组会议。宿东摄

  全国政协委员、中科院院士、通信网络技术专家尹浩(左)参加全国政协小组会议。宿东摄

  原标题·:全国政协委员尹浩:互联网企业不可随意挖掘使用用户数据

 

  新京报快讯(记者 倪伟)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发言人张业遂3月4日在发布会上介绍,一些与人工智能密切相关的立法项目,如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和修改科学技术进步法等,已经列入立法规划。全国政协委员、中科院院士、通信网络技术专家尹浩接受新京报采访时表示,立法保护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是当务之急,也是未来网络化智慧社会健康发展的保证。

 

  尹浩认为,互联网用户信息安全,需要技术和管理综合施策。“安全界有一种说法:三分技术,七分管理。我们要通过管理手段让非法获得和使用信息的人承受很大的代价,严厉打击盗用互联网用户信息的非法行为。”尹浩说,很多个人信息泄露都是内部人员为之,拿用户数据去做交易,必须对这种情况加大打击力度。

 

  因此,管理和技术必须相辅相成,例如,如何快速发现网上窃取用户信息行为并进行准确定位,这就需要网络安全防护技术的支撑。尹浩说,可以采用网络追踪溯源等技术,通过数据关联分析,也可借助人工智能技术建立攻击者的行为模型,通过算法分析,对网上非法盗取用户信息的主体进行快速识别和准确定位,然后再使用管理手段惩处,起到“伸手必被捉”的震慑作用。

 

  尹浩坦言,目前快速定位信息盗用者的技术手段还面临一些挑战,因为信息窃取技术也在发展,攻防双方都在进步,“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除了用户自身加强防控风险的意识,例如为重要信息加密,按照安全规则使用信息等,尹浩特别提醒,平台类互联网企业要担负起应尽的责任,利用技术手段保护好用户的信息。在保护信息的基础上,如何合理使用用户信息也需要规范,哪些信息可以使用,使用的方式、范围等,都需要明确。

 

  “比如对互联网用户产生的大数据进行分析挖掘,如果是为了更好地服务用户,可以在安全管控下有条件地使用。如果分析结果用于其他用途,就需要严格管控,不能随意使用。”尹浩说,涉及网络空间安全的各层面、各主体都要担负起相应的责任,共同打造互联网健康发展的安全生态环境。

 

  新京报记者 倪伟 编辑 马瑾倩 校对 危卓

文章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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