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谈巷议
个人信息能否维权
马长军
个人隐私信息被大规模地泄露,看似意外,实属必然。如今人们到什么地方办事,无论是办银行卡、手机卡,还是购买家具什么的,都会被要求提供诸如手机号、身份证号、家庭住址之类信息,连电子信箱、QQ号都有人要,我究竟已经在多少表格上填写过个人信息,早就记不清了。至于幼儿园或者学校收集个人信息,家长哪有不配合的?也就是说,很多人的个人信息早已在到处被收集被使用,你走到哪儿都有可能被要求提供个人信息,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我们已经没多少隐私了。
收集公民个人信息当然不是为收集而收集,就是因为个人信息有很大的利用价值,否则谁还会花钱买?我个人对此是不胜其烦,尤其是最近两年,我的手机上每天都会收到一些垃圾短信,当然最讨厌的还是一些造假证件假票据的,隔三岔五深更半夜发来短信。
我想,如果公民的个人信息被滥用,公民的隐私权益该如何保障?作为个人,能否就此提出维权主张?如果公民个人可以就此方便地投诉维权,甚至在发现个人信息被泄露或者被利用的时候可以报警,那么,随便泄露以及滥用公民个人信息的很可能面临法律的制裁而得不偿失,公民个人信息也许就能够得到较好的保护。
要提高保护意识
李志美
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贩卖个人信息,在某些行业已成为公开的秘密,人们已毫无隐私可言,正常的生活秩序也受到了干扰和破坏,保护个人信息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如何保护个人信息?笔者以为,“三个加强”不可少。一是要加强自我保护。公民要提高个人信息的自我保护意识,在一些商业活动中,不要随意留下个人信息,同时要及时销毁快递、票据上面的个人信息,使不法分子无机可乘。二是要加强行业自律。“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要强化职业道德和商业伦理建设,提高企业和公民的社会责任感,不发不义之财。三是加强法律保护。许多发达国家很早已开始个人信息的保护研究和立法工作,我国近年来也启动了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工作,但需要进一步加快立法进程,提高立法层级,细化保护内容,强化惩罚机制,加大打击力度。唯有加强自我保护、业者自律和法律保护,才能真正保证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公民的隐私权。
应多措并举保护
付治钦
现实生活中,经常出现因个人信息资料被泄露而遭遇诈骗、利益受损、恶意炒作等现象发生。因此,笔者认为,主要可通过运用法律手段、行业自律、政府手段、增强个人自我防范意识、技术手段等方面对所涉及的个人隐私进行保护。具体如下:
除运用法律手段保护外,对从事该行业的工作人员应加强对客户信息保密的教育,自觉保护客户存储在其系统上的各类信息,不随意透露给其他组织和个人,并依照法律和行业惯例制定个人资料使用政策和隐私保护政策。各类机构要加强公民身份信息的管理,对消费者办理会员卡时填写的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和详细的家庭住址进行保密。同时,个人自身要有较高的隐私保护意识,不要随意给任何机构留下任何原件信息,不要在任何场合,尤其是网络上随意公开、填写相关信息。
微博回复
@巴林左旗公安局网安大队:铁道部称火车票二维码已加密,手机无法读取。尽管如此,警方还是提醒乘客要妥善处理废旧火车票。首先,车票上印有姓名和不完整身份证号码等显性信息,因此车票最好不要随便丢弃。另外,二维码加密并不能完全排除破解的可能性,因此将车票二维码区域撕掉或涂抹干净有利于个人信息的保护。.
@小飞机SPD:微信作为当下最流行的新型社交工具,受人追捧,只需轻轻“摇一摇”就知道谁和你一起在摇手机;还能看看附近都有哪些人。微信虽然好玩,但也成为犯罪分子坑蒙拐骗的“利器”。警方提醒:使用微信一定要慎重发布个人信息,防止不法分子通过获悉当事人行踪实施犯罪。
@金山小网警:切勿因“摇一摇”软件的趣味性而忽视了自我安全防范的重要性,要注重个人信息的保护,不要轻易对外透露自己的行踪。
@老蒺:国人生活在“全裸”时代:个人信息遭严重泄露。个人信息能否受到法律的很好保护,这也是私权保障的一个方面。在我国,这方面是做得非常差的,尤其是普通民众。如果要想立法,估计也会遭到既得利益集团的强烈反对,因为他们出卖个人信息谋利的这条路子将被堵死。
[本报记者 李清 整理]
作者:李清 ]